夫妻離婚財產怎麼分配?婚前買的房子,離婚需要跟對方分嗎?對方離婚前脫產怎麼辦?同性婚姻的夫妻財產制度跟異性婚姻一樣嗎?
婚後的財產制度規劃也是人生理財超重要的一環,雖然不一定會遇到需要分財產的情況,但是一但遇到了就會有很大影響。今天就跟律師一起來認識夫妻財產制度吧!
夫妻財產的制度,對同性夫妻、異性夫妻都適用一樣的規範,而且如果是婚後才想變更的話也是可以的!另外,離婚兩年內都還可以要求財產分配。所以不論你的婚姻路走到哪個階段,都歡迎你今天來跟我們一起學習喔!
今日來賓:陳庭琪 陳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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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內容由理財學伴(Cindy&Shirley)發問,陳庭琪律師回答。
為什麼需要認識夫妻財產制度?印象深刻案例分享
陳律師在可道律師事務所服務,老闆娘是網路上有名的律師娘,因此事務所處理家事案件的比例較高,也讓陳律師更感受到如果大家平時可以對夫妻財產制度有更多認識,才不會真的遇上糾紛時毫無準備、手足無措。
- 許多家庭婚後經濟實力、家務分配有差距,不論是哪一方,都要了解一下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
- 現代人離婚率高,事先規劃避免對簿公堂
- 如果離婚時未協議財產分配,離婚後兩年隨時可以再要求
夫妻財產制度簡介
法定財產制
接近分別財產制,夫妻各自擁有自己名下的資產,只有當所有權難以界定時,才會認定為共有,如家中傢俱等。需要注意的是,法定財產制消滅時(如離婚、一方死亡、改為約定財產制)可以進行婚後財產差額的分配,基本上是對半分。
目前的法定財產制,其中一項特色是肯定家庭勞動的價值。
也就是說,如果有其中一個人主持家務、一個人外出工作,導致雙方婚後財產累積的速度差很多,財產差額分配對奉獻於家庭勞務的人有保障。
🔺無償取得的財產不列入婚後財產差額分配的範圍。例如:爸媽贈與的財產、繼承的遺產、發生事故獲得的慰撫金。
約定財產制
可約定分別財產制,或是共有財產制。
- 分別財產制:夫妻各自擁有自己名下的資產,離婚時「不」需進行婚後財產分配。
- 共有財產制:大部分財產共有,私人物品、職業使用的物品不共有。他人贈與的物品,贈與時可特別用書面註明不共有,但還是有共同清償責任。
共同清償責任是什麼呢?舉例來說,如果 A 的爸媽在贈與 A 價值 100 萬的財產時,特別註明不列入共有。但是當 A 的丈夫 B 欠下大筆債務,如果必要 A 還是要拿出爸媽給的 80 萬來還債!但是 A 事後可以跟 B 要回來。
如果只希望部分財產共有,可以另外約定,例如說約定只有工作收入共有,也被稱為勞務共有。
✔️婚後才要從法定財產制轉為約定財產制也可以喔!
✔️一定要書面約定!書面約定外,進一步上法院登記才能對抗第三人哦,也就是確保其他人可以經查證而得知你們夫妻之間的財產制度約定,避免發生不當的契約或交易!
夫妻財產制度常見問題
適用離婚(或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)當時的制度喔!
只有婚後財產需要進行差額分配,所以如果是婚前買的房子,並且婚前已還完所有房貸,就完全不需要納入婚後財產差額分配的範圍。但是如果婚後還在繳納婚前欠下的房貸,這繳納房貸的數額,就要算入婚後財產差額分配的範圍喔!
在進行婚後財產差額分配時,即使是負債也只會視為 0 資產。
例如說 A、B 雙方結算完,A 的婚後財產是負債 100 萬,B 的婚後財產是 200 萬,這樣會怎麼分?以這個例子來說,A 的婚後財產就是 0、B 就是 200 萬,所以會是 B 需要給 A 100 萬元喔!
有價證券(如:股票)、做為要保人的保單現金價值、未上市公司的出資額等等。還有用婚後的收入償還婚前的債務,這些款項也要納入正資產,例如說婚前買的房子,但是「婚後繳納的房貸金額」!
可能可以,但是需要自行舉證證明對半分真的顯失公平,在實務上不常見到。
如果可以舉證對方在離婚前 5 年內有哪些惡意脫產的行為(目的就是不讓你分),這些被惡意處份的財產還是可以計入婚後財產的價值計算喔!
婚前協議常見問題
Q:婚前協議怎樣才會有效?
- 白紙黑字,雙方簽名。
- 想要確保效力,可以找律師見證。
- 有涉及金錢賠償,可以找公證人,法院公證人或是民間公證人都可以。
- 金錢賠償的數字要明確,可以事先公證並約定逕受強制執行條款,這樣要是有發生就可以直接請求執行,不用再提告。
婚前協議可以約定的內容有很多,包含婚後生活公約、家用分配等等。
但在實際執行上,有許多項目無法強制執行,如果沒有相應的懲罰條款的話,就只能進行道德約束。例如說有約定婚後住所,但是一方不配合,也無法限制他的自由來強制執行。
Q:可以事先約定對婚姻不忠的話,如何懲罰嗎?
A:可以,但是不能有違反善良風俗的規定,像是如果寫說有人出軌就馬上離婚,目前這樣的說法是無效的。如果是要金錢賠償的話,數字要明確,可以事先公證並約定逕受強制執行條款,這樣要是有發生就可以直接請求執行,不用再提告。
Q:可以先約定好要是離婚的話財產怎麼分配嗎?
可以約定婚後效果,但是會被離婚時的協議所取代,先寫了也不一定有用。
Q:可以先約定小孩要從母姓或父姓嗎?
可以,不過還是會以在戶政事務所登記的當下父母雙方取得的共識為主。
如果對於夫妻財產還有任何疑問想問陳律師,或是遇到的實際糾紛需要諮詢,可以直接向陳律師尋求協助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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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財產制度重點筆記
- 如果結婚時沒有做特別約定,法定的制度是「分別財產制」,夫妻各自擁有自己名下的財產,不過離婚的時候可以要求分配婚後財產的差額。如果是選擇要另外做其他規劃的話,可以再約定分別財產制或是共有財產制,約定的分別財產制就不能要求差額分配。共有財產也可以約定只有部分財產共有,像是只有薪水共有。
- 在進行婚後財產差額分配的時候,受贈的財產、繼承的遺產因為是無償取得,不會被納入分配的範圍。如果是婚前就已經累積的財產當然也不需要跟對方分配喔!
- 婚前協議要用書面的方式約定,如果有金錢賠償相關的懲戒條款的話,數字要明確,可以事先公證並約定逕受強制執行條款,這樣要是有狀況發生就可以直接請求執行,不用再提告。但如果先約定當有什麼情況發生就離婚,這部分會因為違反善良風俗而無效。
今天這集的資訊,不論對誰來說真的都是超必備,可是又容易忽略的生活常識!我想你應該跟我們一樣學習到很多,如果你願意把這集分享給你的朋友, 相信他們也會覺得很有收穫!而且我跟 Cindy 也會非常感謝你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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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Comments
Eva · 2020/12/28 at 下午 10:57
您好,第一次收聽您的podcase覺得受益良多。
想請問您,網路上說未約定財產制則默認法定財產制,但您重點整理有提到未約定則法定制度是分別財產制。請問這是目前最新的資訊嗎?目前爬了很多網站都沒看到可靠訊息,亦或是可能我有誤會。謝謝您的回覆。
我會繼續收聽的。
Shirley · 2020/12/29 at 上午 11:19
你好,很高興你喜歡我們的節目!
未約定的話,就是法定財產制度沒錯!
目前的法定財產制度是「接近」分別財產制,在婚姻關係沒有消滅的情況下類似「分別財產制」,也就是說:你的是你的、我的是我的,不過當婚姻關係消滅時(例如離婚)的時候可以請求「婚後財產差額分配」喔!